来源_兆晟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1日
半成品报废如何做账务处理?
【问题】企业所得税哪些项目可以税前扣除?【答案】01工资、薪金支出扣除标准:据实扣除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02劳动保护支出扣除标准:据实扣除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03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14%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04工会经费扣除标准:2%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05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8%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06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扣除标准:据实扣除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07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扣除标准:5%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08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60%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0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扣除标准:15%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二)扣除标准:30%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10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标准:12%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货币基金都有哪些特点?
【问题】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从事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答案】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九款,“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三、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四条规定,“(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四、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24号)规定,“一、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本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一家中小企业,如何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