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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兆晟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1日

个税汇算清缴不办理有什么后果?

          财政补贴收入能否直接计入不征税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不能一概而论。一起来看一个案例。案例介绍A公司是一家化工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25%。2018年,当地实施重大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实行技改搬迁工程,A公司获得财政补贴1250万元。企业认为,该笔补贴属于从政府部门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收入总额中扣除。A公司已缴纳2018年企业所得税200万元。不过,税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虽然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同时,财政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但并未对该笔资金及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不符合将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条件。具体分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其中,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要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是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是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凡未按规定进行管理的,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就A公司来说,1250万元财政性资金,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应当计入应税收入。企业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补缴企业所得税312.5万元。● ● ●专注解决会计上岗实操,全盘讲解、软件实操、配套资料、工作答疑,帮你尽快成为职场小能手! 更多推荐: 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扩大!一图了解政策要点

                  【问题】库存如何关账?【回答】(一)企业库存关账需要注意的问题1.企业采购入库的存货,是否都取得了发票?2.上期末暂估入库的存货,月初是否进行了冲减核销?3.库存材料成本结转方式(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等),是否存在任意变动?4.库存材料、商品盘点结果是否进行了签订确认?盘点差异是否进行了核实?5.对库存材料、商品的正常消耗,是否有相关登记台账?6.对库存材料、商品的管理损失,是否由相关责任人承担?7.库存物资的领用、用途是否进行了正确登记?(二)损失如何处理?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按以下材料确认:1.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3.存货盘点表;4.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5.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6.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办公用品材料费等报销发票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7.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三)有何涉税风险?1.所采购的材料没有取得正规发票,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2.企业材料损失没有进行正确的归集,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3.企业库存材料成本结转随意变动,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进行相关调整;4.企业库存账实不一致,有可能存在账外收入的现象。更多推荐: 年终关账,固定资产如何关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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