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兆晟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1日
对公账户收到生育保险会计分录是什么?
【问题】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标准是多少?【答案】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哪些情形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问题】个人转让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回答】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上述文件所称‘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更多推荐: 水电费没有发票,需要什么原始凭证才能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