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兆晟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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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学校取得的赞助收入是否征税?应如何征税?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凡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而所谓 有偿 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根据以上规定,对学校取得的各种名目的赞助收入是否征税,要看学校是否发生向赞助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学校如果没有向赞助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此项赞助收入系属无偿取得,不征收营业税;反之,学校如果向赞助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此项赞助收入系属有偿取得,应征收营业税。这里需要附带说明的是,不仅对学校取得的赞助收入应按这一原则确定应否征收营业税,对于其他单位和个人取得的赞助收入也应按这一原则确定是否征收营业税。【】 责任编辑:泥巴姐 文化培训适用哪个税目
问题:去年10月份收到的一张,今年拿去财务报账时,才发现了纳税人识别号最后一位字母落掉�:罄匆擦盗嗽钡ノ还ぷ魅嗽�,但他不清楚可否重新开。因此我想咨询下,针对这种有错的跨年,有没有办法将错票收回然后重新开票?答案:1.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没有时间上的限制,确实符合冲红原因的,只要能收回原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跨年也可开具。2.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五、本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第四条、附件1、附件2和《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第五条、附件1、附件2同时废止。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自2016年8月1日起,凡符合冲红条件的,由购买方填开《红字信息表》,可以红冲处理。实务好课推荐全面学习发票开具流程及审核技巧轻松避免票据陷阱,维护公司与个人的合法利益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新《政府会计制度》平行分录核算举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