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新闻 > 正文

哪里能开无锡餐饮发票-代开无锡餐饮发票▍代开票点击进入▍兆晟财务服务

哪里能开无锡餐饮发票-代开无锡餐饮发票▍代开票点击进入▍可开票项目 _住宿 _餐饮 _会议 _广告 _礼品 _会务 _旅游 _酒店 _普通 _定额 _运输 _服务 _租赁 _办公用品 _商品销售等发票 _兆晟财务从事代理记账,税收筹划,注册公司,公司变更,公司注销,记账,报税,做账,财务代理,乱账整理,工商公示,年报,汇算清缴,工商抽查,企业在线核名,个人独资代理记账,工商年检,企业财务代理,小规模记账axzj

来源_兆晟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1日

会计实务_会计分录内容详解第四百五十页详情

          问题:企业为员工统一定制的工作服(西服、寸衫),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答案:该问题首先要确认“工作服”的性质。一、 该工作服作为劳保用品发放给企业员工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 企业外购的工作服,用于员工生产使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该批工作服的进项税额。二、该工作服作为集体福利发放给企业员工的 企业外购的工作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第(一)项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需要做。实务好课推荐,带你系统学习税务实操,从税政、基础、纳税申报、风险应对、纳税筹划全系列学习!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筹建期间开办费无法取得发票的税务处理

              房产交易是大家日常生活中早晚都会遇到的事情,所以很有必要了解一下:房产交易中涉及的那些税费。我们先来看一下增值税,房产交易中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是销售方,而销售方又可以分为单位和个人,单位可以分为房地产企业和非房企,按征税方式又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先来看个人销售房产交易中涉及的增值税。(一)北上广深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二)北上广深: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三)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税。(四)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五)个体工商户销售其购买的住房适用与 个人 的有关规定。(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二、企业或单位在销售房产时的增值税。(一)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二)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三)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四)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六)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七)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八)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九)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免征增值税。房产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财产,由此产生的税费也需要倍加关注。因为说不定哪天我们就会买房子或者卖房子,虽然说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是卖方,但是这部分税费很可能会转嫁给买方哦。税务不止对于个人,对于企业更是一个大事,影响甚多,想要更灵活的处理税务问题就快关注吧~相关推荐:本文是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 责任编辑:小海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流程以及后续管理

              更多相关

            1. 办公室租赁费账务处理怎么做?
            2. 反避税调查不是“隔墙扔砖头”
            3. 收到政府补助账务处理怎么做?
            4. 房地产税如果按省征收 没有哪个地方会收很高
            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涉外税收政策的回顾与取向
            6. 进项税额转出的相关账务处理怎么做?
            7. 新疆明确销售自产建筑石料按6%缴纳增值税
            8.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9. 还长期借款会计分录怎么写?
            10. 风支机构在经营所在地怎样纳税
            11. 附加税预缴会计分录怎么做?
            12.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谷歌搜索
              服务热线 021-4662 8089 传真 021-6652 8089
              地址 上海南翔佳通路33弄中冶祥腾城市广场10号楼2311室
              粤ICP备116029082号-1    
              Copyright©2022-2023 BOC. 兆晟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