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新闻 > 正文

代开大连餐饮发票▍代开票点击进入▍兆晟财务服务

代开大连餐饮发票▍代开票点击进入▍可开票项目 _住宿 _餐饮 _会议 _广告 _礼品 _会务 _旅游 _酒店 _普通 _定额 _运输 _服务 _租赁 _办公用品 _商品销售等发票 _兆晟财务从事代理记账,税收筹划,注册公司,公司变更,公司注销,记账,报税,做账,财务代理,乱账整理,工商公示,年报,汇算清缴,工商抽查,企业在线核名,个人独资代理记账,工商年检,企业财务代理,小规模记账bdvl

来源_兆晟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1日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修订污水行业企业负担“雪上加霜”

      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纳税人还要抄报税吗?

                近期有不少纳税人咨询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下面我们通过四个�?榫咛褰樯芤幌略鲋邓笆视眉蛹频旨跸喙卣呒叭绾蜗硎芨谜�,快学习起来~政策介绍图片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2、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相关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第一、二条《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第一条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以江苏地区为例)第一步: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点击“综合信息报告”---点击“资格信息报告”�?橄碌摹笆视眉蛹频旨跽叩纳鳌�。第二步:点击并选择纳税人适用的加计抵减政策声明并提交即可。提示一:声明的适用政策年度选择适用的当年。提示二: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热点问题《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1、某纳税人既符合10%加计抵减政策条件,也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条件,请问,该纳税人能否叠加适用两项政策,按照25%计提加计抵减额?如果纳税人既符合10%加计抵减政策条件,也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条件,可以适用优惠力度更大的15%加计抵减政策,但不能叠加适用两项政策。2、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果此前已经提交过《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的,是否需要再次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由于10%加计抵减政策和15%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主体不完全相同,因此,已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果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需要在首次适用政策时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不能沿用原《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3、经营期不满3个月的纳税人,如何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以其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确定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待经营期满3个月,以设立之日起三个月销售额确定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4、暂无销售收入的纳税人,如何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明确了暂无收入纳税人如何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问题。15%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口径与其保持一致。即纳税人在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且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销售额均为零,以首次产生销售额当月起连续3个月的销售额确定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且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零,以首次产生销售额当月起连续3个月的销售额确定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了解更多财会专业知识,带您学习财税知识,还有财税大咖在线答疑,解你所惑。获取更多财税资讯,请持续关注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栏目,相关标签 小规模纳税人不得不看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大盘点!

                更多相关

              1. 新税法下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如何计算
              2. 坏账处理直接冲销会计分录怎么写?
              3. 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
              4. 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抵扣政策处理技巧
              5. 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融资租赁企业,出租方申报退税的期限?
              6. 资产减值损失借贷方表示什么意思?
              7. 如何界定企业免缴个人所得税的赠品
              8. 全国税务师考试科目搭配
              9. 营改增后 大学生创业如何享受增值税优惠
              10. 损益类会计科目包括哪些?期末有余额吗?
              11. 税务师几年考过所有科目
              12.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谷歌搜索
                服务热线 021-4662 8089 传真 021-6652 8089
                地址 上海南翔佳通路33弄中冶祥腾城市广场10号楼2311室
                粤ICP备116029082号-1    
                Copyright©2022-2023 BOC. 兆晟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