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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兆晟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1日

2020年印花税最新账务处理,附计算方法

      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正在进行中,赡养老人是如何扣除的呢?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01扣除标准及主体《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梢杂缮难司蛘咴级ǚ痔�,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02涉税对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03享受时间《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04备查材料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05热点问答◆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3月1日-6月30日)正在进行中,网校为大家准备了精品好课,,帮助企业和财务人员、税务人员顺利进行汇算清缴并解决实务中的题问题,同时还可以实现税务风险的防范与回避。相关推荐: 积分换购的税务处理怎么做?快来学习!

        私车公用 是很多企业存在的一种现象,对于 私车公用 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处理在理论上和文件上都颇有争议。在税务检查中, 私车公用 涉及的费用是否要进行纳税调整,以及如何调整都容易产生税企矛盾。如果大家从会计的角度看 私车公用 ,其实它的实质是一个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问题。假设大家租入一台生产设备,明显该设备的租金以及后续使用的费用支出可以扣除。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汽车与其他固定资产相比,其 流动性 和 功能 都不同,其发生的费用难以分清是个人消费还是企业费用,这是 私车公用 税务处理争议之所在。对于 私车公用 税前扣除,企业如果没有明确的税收文件可以作为依据时,应当从《》规定的税前扣除原则出发,对涉及的费用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进行判断,以此作为相应处理的依据。在相关凭证真实的基础上,应该从以下三方面出发,对 私车公用 的相关性进行分析:一、区分出租方的主体资格首先要判断出租方的主体资格。如果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租入其他企业(比如汽车租赁公司)或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人的交通运输工具,因为是外部交易,在有相关租赁合同或协议及合法凭证的证明的基础上,容易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同,一般允许企业扣除发生的租赁费及与其相关的合理的油料费、停车费、公路收费、修理费(应由保险公司赔付的部分除外)等费用。所以,在可供选择的范围内,企业可以选择向汽车租赁公司或具有 营运资质 的个人等租赁车辆,这样相关费用容易跟员工个人消费区分开来。二、区分是否有租赁性质如果租赁是在企业与所有者或员工内部进行的,而且往往是以企业承�:笮延玫姆绞角┒┝阕夂贤�,对此,在判断其是否有租赁性质时,要注意租赁合同或协议只有形式上的证明作用,除此之外还要进行实质性判断。在作实质性判断时,企业有义务证明所报销的费用确实是因为企业使用车辆而发生的,而不是承担了不属于企业的个人消费。首先,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必须明确车辆的使用情况及其费用分摊方式。如果个人将车辆租给企业后,交由企业保管并使用,个人不再使用,并有相关证据佐证,此种情况下,应该认为相关费用确属企业发生,应该允许扣除。如果个人只是将车辆偶尔用于公司的,比如接送一下客户之类的,那么发生的 共用性 费用难以分清个人消费还是企业费用,对这部分 共用性 的花费,宜作为企业对员工的补贴支出。其次,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公车使用制度,对车辆的使用原因、时间、地点、使用人员等进行规范,履行内部申请和审批制度,否则也容易被视为不能分清个人消费还是企业费用,从而导致不允许税前扣除。三、区分发生的不同性质的费用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基于租赁物的消耗可以税前扣除的原则,允许扣除相关费用,但是必须区分该费用是否具备相关性,一般认为与车辆的使用相关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维修费可以扣除;与车辆本身相关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因为这些费用是租不租都会发生的,应作为不相关费用不得扣除。最后还要综合考虑企业的车辆使用制度以及使用情况、报销的凭据,判断企业对车辆的使用原因、时间、地点、使用人员、油耗是否合理,对不合理的费用要进行相应调整。【】 责任编辑:泥巴姐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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