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兆晟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1日
66号文六大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缺少协作 百个保税区大整合
【问题】以前年度支出没有取得怎么办?【回答】由于一些原因(如购销合同、工程项目纠纷等),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企业主动没有税前扣除的,待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后,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扣除,追补扣除年限不得超过5年。其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在以后年度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相应支出也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扣除,追补扣除年限不得超过5年。(点击图片即可报名)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来看讲解的吧!郑法胜老师:现就职青岛某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财税咨询、企业财税顾问,高级会计师、审计师。从事财务工作30余年,就职会计师事务所之前在施工类央企EPC工程项目财务经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司财务经理、某国企重工企业财务总监。实战经验丰富,从业阅历广泛,一直致力于建筑施工行业涉税统筹和税法研究、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实务处理能力。针对建筑、施工、安装企业,对增值税、所得税风险管控与筹划,有效化解建筑业多种用工形式下的社保、税收困境,达到降社保与税收优化的有机融合,轻松应对建筑业查账征收新考验,具有很强的实操性。本课程对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平整、园林绿化工程、电建公司等同样适用。更多各行业的晋升经验,税务知识,账务处理,天天可看(听直播,立领代金券,最高可领100元�。�,惊喜多多!尽在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开放课堂, 频繁填开红字发票是否有风险?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一起看看吧~首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2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在现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三条规定,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第二,根据《税务总局关于降低收入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收入减半政策相关事项(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亿的部分,在现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收益。个体工商户不区分收集方式,而非享受。(二)如果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可以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终止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缴费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的经营收益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第四条规定,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纳经营所得个人收益的,可自动抵减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处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更多财税新政请关注会计实务财经法规库,税务政策解读、税务知识学习及实操提升,请关注财税实务选课中心,相关标签: 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三部门联合出台新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