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新闻 > 正文

哪里能代开襄阳餐饮发票▍代开票点击进入▍兆晟财务服务

哪里能代开襄阳餐饮发票▍代开票点击进入▍可开票项目 _住宿 _餐饮 _会议 _广告 _礼品 _会务 _旅游 _酒店 _普通 _定额 _运输 _服务 _租赁 _办公用品 _商品销售等发票 _兆晟财务从事代理记账,税收筹划,注册公司,公司变更,公司注销,记账,报税,做账,财务代理,乱账整理,工商公示,年报,汇算清缴,工商抽查,企业在线核名,个人独资代理记账,工商年检,企业财务代理,小规模记账ytsi

来源_兆晟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1日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的变化有哪些

          问题: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答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根据财税[2008]1号文的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固定资产及班掌握固定资产从购入到处置全流程的账税处理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公司报销取暖费如何做账?需要缴税吗?

              【内容摘要】全体股东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协议约定时间以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负责的股权转让形式,涉及哪些税种?本文试作简要分析。 【关 键 词】股权转让 资产转让 涉税 案例:A公司注册资本(投资成本)1000万元,分属6位自然人股东所有,现A公司因行业不景气等原因,6位股东商议后决定,将全部股权折价750万元转让给B公司,B公司作为A公司的新股东,承继A公司资产,但不承继A公司原来的债权债务。 对于以上案例(以下称为 本案例 ),既包含有股权转让情形,又包含资产转让情形,将涉及哪些税种?如何计算缴纳?本文试作简要分析。 一、股权转让情形在本案例中,涉及个人所得税,但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是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产生这样的余额时,应依法缴纳所得税。本案例的股权所有人属于自然人所有,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本案例中,股权所有人由于所投资企业从事的行业不景气等客观存在的原因,而将其所持有的股权采取折价转让,使得转让收入远低于股权投资成本,达不到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要求,因此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7]244号《》(以下简称《批复》)中规定: 原全体股东,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协议约定时间以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负责。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案例属于上述规定情形。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该《批复》规定: 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原股东持股比例。 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 据此,本案例中,原股东不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二、股权转让情形在本案例中,涉及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需要缴纳印花税3750元 既然本案例股权转让按《》和国税发[1991]15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 《通知》第十条规定, 财产所有权 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 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指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书据,未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书据。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和《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条,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的规定计算,本案例需缴纳印花税3750元。 三、资产转让情形涉及营业税,但本案例中,股权转让项下的资产转让经济交易业务发生在2003年1月1日以后,按规定不需缴纳营业税 对于企业来说,资产转让有若干种情形,这里仅就两种常见情形进行分析。一是企业仅将所属资产部分予以转让,但股权或股东构成不发生变化。资产转让后,企业原股东及其相应股权仍然存在并继续有效。企业的经济交易事项仅仅是资产交易,是纯粹的一种出售行为,不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不承担投资风险,不对投资方拥有事后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事后的任何义务。这种情形的转让,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二是企业全体股东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协议约定时间以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负责的资产转让。这种情形的资产转让,新股东行使作为企业新所有者的权利,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对投资方拥有权利,同时承继事后的纳税等义务。根据相关规定,此类情形的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财税[2023]191号《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同时《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第八条、第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规定废止。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而《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业,不征收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征收营业税。此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实施。因此,本案例虽然涉及不动产(资产)转让,但发生在2003年1月1日以后,应适用新规定,不需交纳营业税。 现代经济背景下,各种经济交易形式发生极为频繁,如何准确适用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不但税务部门应当准确掌握,企业自身更应当懂得每一个经济交易事项的涉税法规,以构建和谐的税企关系,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氛围。 【参考文献】 1、国税函[2007]244号《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2、《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 3、《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国税发[1991]155号《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 4、财税[2023]191号《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责任编辑:冠 安钢集团涉税风险控制的实践

              更多相关

            1. 厂家返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 融资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交?
            3. 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如何写会计分录?
            4. 发票认证后如何写会计分录?
            5. 垃圾处理费账务处理怎么做?
            6. 房屋押金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7. 对外加工商品账实不符如何开票
            8. 经营杠杆系数dol是什么
            9. 建筑企业异地预交税款的账务处理
            10. 参加培训的差旅费如何做会计分录?
            11. 利税率是什么意思?怎么计算?
            12.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谷歌搜索
              服务热线 021-4662 8089 传真 021-6652 8089
              地址 上海南翔佳通路33弄中冶祥腾城市广场10号楼2311室
              粤ICP备116029082号-1    
              Copyright©2022-2023 BOC. 兆晟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