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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兆晟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1日

收到环保局奖励款怎么做账?

问题:我公司从业人数波动较大,各个时间点从业人数可能都不一致,如何确定从业人数是不是符合条件?答案:按照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从业人数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企业可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全年季度平均值,并以此判断从业人数是否符合条件。你关心的热点,才是实务的头条。戳图点击了解财税实务会员,更多知识等你拿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新规适用于所有小微企业吗?

        为贯彻落实《》(国发〔2015〕27号),规范成本分摊协议管理,依据《》及其实施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成本分摊协议管理执行新规定如下:一、企业应自与关联方签订(变更)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成本分摊协议副本,并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二、税务机关应当加强成本分摊协议的后续管理,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和成本与收益相匹配原则的成本分摊协议,实施特别纳税调查调整。三、企业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期间,参与方实际分享的收益与分摊的成本不配比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补偿调整。参与方未做补偿调整的,税务机关应当实施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四、新规定自2015年7月16日起施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文件印发)第六十九条同时废止。点击阅读原法规:《》【】 责任编辑:泥巴姐 关于规范成本分摊协议管理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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