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兆晟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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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应每年备案还是一次性备案? 答: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第八条规定,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备案。在减免税起止时间内,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条件无变化的,不再履行备案手续。企业享受其他优惠事项,应当每年履行备案手续。 企业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或者某项税收优惠需要分不同项目核算的,应当分别备案。主要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减免项目,以及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等优惠事项。 定期减免税事项,按照《目录》优惠事项 政策概述 中列示的 定期减免税 执行。 会计零距离:增值税为何没有在利润表中体现
问题:我们是建筑安装企业,没有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存在什么风险?答案:《总局关于发布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未按照本办法缴纳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公告)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睿磺榻谘现氐�,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综合上述规定,建筑企业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需要预缴税款;跨地级行政区范围提供建筑服务未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睿磺榻谘现氐�,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非营利组织的哪些收入为免税收入?
